怎樣走出消息寫作的誤區(qū)

時間:09-22 編輯:佚名 手機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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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標(biāo)題、導(dǎo)語、主體、背景、結(jié)語是消息結(jié)構(gòu)的五大件 ,時間 、地點 、人物 、事件 、結(jié)果是消息內(nèi)容的五要素 。這些常識學(xué)生會背得滾瓜爛熟 ,但動筆時卻難達到消息的效果。主要是將消息混同于普通的記敘文,弄不清其與后者 的界限。

  一、標(biāo)題界限不清消息報道的對象是“事”

  記敘文既可寫“人”,又可記 “事”。所以,不能用記敘文 的擬題方法給消息擬標(biāo)題。消息 的主標(biāo)題既要表明報道的中心事件 ,還要反映出事件 的特征 。不能像記敘文那樣用“人”擬題 ,也不能雖以“事”擬題 而無特征。


  在一次習(xí)作訓(xùn)練中,報道同一次交通事故就出現(xiàn)了三種標(biāo)題:《一個被摔死的汽車司機》《記一次交通事故》《司機貪杯 車毀人亡》。很明顯:第一種成了以寫人為主的記敘文的標(biāo)題;第二種雖以事為題 ,但無特征;第三種才符合消息的擬題。

  二、導(dǎo)語與記敘開頭界限不清

  消息的導(dǎo)語是簡要地報道事件 ,有如媒體的“一句話新聞”,主體是事件的全面展開 ,這兩部 分各有相對的獨立性 所 以 ,消息的“五要 素”是缺一不可的 。例如 ,1949年 4月22日,毛澤東為新華社撰寫的消息《人民解放軍百萬大軍橫渡長江》的導(dǎo)語:“新華社長江前線 22日22時電 人 民解放軍百萬大軍 ,從 1000余華里 的戰(zhàn)線 上 ,沖破 敵陣 ,橫渡長江 。西起九江(不舍),東至江陰 ,均是人民解放軍的渡江區(qū)域。”此導(dǎo)語雖只一兩句 ,時間、地點、人物、事件、結(jié)果俱全且很具體。

 記敘文也有“六要素”,但那是對全文而言,在文章開頭并不要全面具體。如:“我們決定要爬一座3O里高的瑤山?!?《老山界》),“動身訪美之前,一位舊時同窗寫來一封航空信,再三托付我為他帶幾顆棗核?!?《棗核》)這兩例都是開頭段 的記敘文字。前例只出現(xiàn)了人 物 (我們 )、事 因(決定爬 山)、地點 (瑤山);后例只出現(xiàn)了時間(訪美之前 )、人物(同窗和我)、事因(托付我?guī)椇?。從這兩例至少可以看 出記敘文開頭與消息導(dǎo)語 的不 同之處:一是開頭段要素可以不全;二是某些要素可以不具體,如“訪美之前”這一時間要素,不必像消息那樣要具體到何年何月何日何時。

  三、敘述的人稱角度界限不清

  消息對客觀性 、明確性要求很高,要考慮涉及的讀者范圍,宜選用局外第三人稱來寫。報道 內(nèi)容 中的人 、單位 、行政 區(qū),一般不用“我”“我們”等代詞 ,而應(yīng)直接使用其名稱。如:不能像記敘文那樣,寫成“我?!薄拔覇挝弧被颉拔覀冟l(xiāng)”“我們縣”等。

  寫消息 ,更不 能將作者 自己寫進去 。記敘文不但可以用第一人稱,還可以把作者 自己寫進文中。有名同學(xué)在報道一次親眼所見的交通事故時 ,將 自己寫了進去 :“星期天,我去縣新華書店買書,一年輕人騎著一輛自行車迎面飛來 ,撞斷了我身邊一位老奶奶的腿,竟然騎車逃走?!边@段文字 ,按記敘文是完全可以的,但按消息報道不可能被采用,必須將文中的“我”去掉 ,直接報道事實 :“×月 ×日,×縣街道一年輕人騎著飛車,將一位老太太撞倒后竟然逃走?!庇蛇@段文字的改動可以看出:消息與記敘文寫作的人稱角度不同。

  綜上所述 ,消息的寫作始終是站在讀者(聽眾)的角度 ,以準確及時地 報道事實為 目的,這是與記敘文不同的根本所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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